现阶段数字货币更像一种投资产品,因为缺乏强有力的担保机构维护其价格的稳定,其作为价值尺度的作用还未显现,无法充当支付手段。数字货币作为投资产品,其发展离不开交易平台、运营公司和投资者。交易平台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部分则充当做市商,这些交易平台的盈利来源于投资者交易或提现时的手续费用和持有数字货币带来的溢价收入。交易量较大的平台有 Bitstamp、Gathub、Ripple Singapore、SnapSwap 以及昔日比特币交易最大平台日本 Mt.Gox 和中国新秀瑞狐等。
数字货币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资者首先要注册账户,同时获得数字货币账户和美元或者其他外汇账户。
(2) 用户可以用现金账户中的钱买卖数字货币,就像买卖股票和期货一样。
(3) 交易平台会将买入请求和卖出请求按照规则进行排序后开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于用户提交买入卖出量之间的差异,一个买入或卖出请求可能部分被执行。
数字货币通过运营公司交易的模式为:
以瑞波币为例,瑞波币由专业运营公司OpenCoin 运营,Ripple 协议最初是基于支付手段设计的,设计思路是基于熟人关系网和信任链。要使用 Ripple 网络进行汇款或借贷,前提是在网络中收款人与付款人必须是朋友( 互相建立了信任关系) ,或者有共同的朋友( 经过朋友的传递形成信任链) ,否则无法在该用户与其他用户之间建立信任链,转账无法进行。